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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将建100个“中医药强县” 乡镇卫生院都要设中医

    信息发布者:孟子岭乡
    2017-03-30 15:03:52   转载

    3月29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发展水平,以中医药强县助推中医药强省建设,《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今后河北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都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并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到“十三五”末,河北省将逐步建成100个“河北省中医药强县”,成为2030年全面建成中医药强省的重要支撑之一。

    方案要求,强化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在医保基金平衡可控的基础上,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和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县级妇幼机构应设立中医科,为孕产妇和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并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建成“国医堂”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不低于75%、90%,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积极组织实施杏林千人培养工程、师带徒、全科中医师培养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等项目。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多点执业)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2名、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7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开展中药材资源普查,积极推进中药材大县建设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园区创建,规范中药材人工种植和加工;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中医医养结合试点,大力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全省中医药强县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河北省中医药强县评分细则》。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地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报省政府核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河北省中医药强县”称号。对达到考核要求及相关标准的县(市、区),省级财政根据考核结果及财力情况给予适当奖补。(记者马冬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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